卢亚娟(身份证号:411328198211174622)购买南阳市卧龙区滨河大道与卧龙路交叉口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锦江公寓项目8号楼商业4楼B区407号(19.1平方米)、408号(19.1平方米)、409号(20.21平方米)的购房收据(收据编号:5018733,金额:308442元;收据编号:8017859,金额:6168元;收据编号:8017858,金额:11682元)原件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赵春丽(身份证号:411303198608015948)购买南阳市宛城区光武大道与独山大道交叉口食品商贸城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11-1902室购房收据(收据编号:2173122,定金金额:20000元;收据编号:2173354,房款金额:227825元;收据编号:2173355,大修基金金额:8935元;收据编号:2173356,落宗费金额:200元)原件遗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