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原一农修院内的两处被征收土地,编号01,产权人:王春芳,评估报告编号:豫豫方土(估)字〔2023〕11Z号;编号02,产权人:方云霞,评估报告编号:豫豫方土(估)字〔2023〕12Z号,因无法直接向其本人及相关权利人送达土地估价报告,现向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公告送达镇平县涅阳街道一农修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土地估价报告》及《土地房屋评估价值及相关权利告知书》。请上述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该土地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到项目指挥部(联系人:刘建池,电话:13937786901)领取被征收土地《土地估价报告》及《土地房屋评估价值及相关权利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相关权利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报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镇平县涅阳街道一农修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