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校园 筑牢防范诈骗“防火墙”
日期:05-24
本报讯(通讯员 马志全 张冰)5月15日,由西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嫌诈骗罪案件在西峡县中等职业学校公开开庭审理。该校1000余名师生及部分学生家长现场旁听,零距离接触审判现场,接受法治教育。
庭审现场,公诉人逻辑清晰、条理清楚地展示了侦查部门依法收集的对涉案的王某、郭某、刘某指控证据,详细阐释了全案证据体系和检察机关指控依据,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3名被告在庭审中后悔不已,当场表示认罪悔罪、绝不再犯。
西峡县人民法院法官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郭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通过网络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当受到惩罚,检察院的指控成立,依法予以支持。
为打击犯罪,维护良好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刘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