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黄山遗址文物保护,决定对黄山遗址核心保护区内相关现代坟墓进行迁移。迁移范围:北至中泰路、东至大庄至黄山村道、南至科圣大道至黄山遗址村道、西至黄山马营中间的生产路之间的所有现代坟墓。补偿标准按《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和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宛政〔2018〕14号文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进行平除处理。已经认领的坟墓,自迁坟资金补偿到位后15日内迁葬完毕,逾期未迁者将按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
黄山考古遗址公园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