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逾期未检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二百元,记1分。
●机动车逾期未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有关规定,连续在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年检的情况,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处理。
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一千五百元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逾期未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逾期一年(含)以内,可直接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逾期一年以上、三年(含)以内,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方可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逾期三年以上,驾驶证将注销,需重新参加驾驶证考试获取新的驾驶证。
●驾驶证逾期未审验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证记满12分未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注销或停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机动车违法行为中的无证驾驶。一经查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