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施百里奚公园项目建设,凡位于规划新野路以东、麒麟路以南、百里奚路以西、枣庄路以北(百里奚街道黄岗社区麒麟岗北组、麒麟岗南组、百里奚社区椿西组)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所有坟冢进行迁移。现将有关坟墓搬迁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百里奚公园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全部坟墓。
二、搬迁时间
上述范围内须搬迁坟墓,由坟墓主或亲属于2023年2月23日前分别到所辖街道社区进行登记和办理有关搬迁补偿手续,并于2023年3月20日前自行搬迁完毕,请广大知情群众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搬迁者,将按无主坟处理(深埋)。
三、补偿依据
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宛政〔2018〕14号)标准执行。
登记地点:
南阳市两相路东段(创业大厦)903室
联系电话:0377-62378909
特此公告
南阳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