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强 郭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我国民族工作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是新时代高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法治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校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刻把握法律蕴含的法治逻辑,把法条规定转化为办学治校、立德树人的现实举措,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持续打牢各族青年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思想基础。
把握法治要义,明晰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法理遵循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系统构建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制度框架,其中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规定,厘清了高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法理依据、价值准则与使命定位,为育人实践划定边界、明确任务、提供规范。
坚守法定职责,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育人本位。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序言明确提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共同任务。这就意味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经从工作层面的实践要求,上升为全社会一体遵行的法律义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十六条进一步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贯穿教育全过程”。这一条款以法律形式压实高校育人责任,要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通立德树人各环节,覆盖全体学生,贯穿人才培养全周期,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全部场域。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同时对教材编写、审核、使用作出硬性规定。这就要求高校构建以国家统编教材课程为主体、特色辅助课程为补充、课程思政为延伸的课程体系,牢牢守住课堂意识形态阵地,确保党的创新理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对自治区和兵团高校而言,落实这一法定要求,就是要坚持依法治教,牢牢把握教育教学正确方向,夯实各族青年的思想根基。
恪守法治导向,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价值遵循。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也是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科学认识论与方法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六条将这一重要原则写入法律条文,实现实践原则向法治规范的转化。法律明确的价值内核,就是持续增进各族师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以共同性引领差异性,以差异性丰富共同性。坚持这一法治标尺,既要坚决反对片面放大民族差异、人为制造隔阂的错误思潮,也要防止忽视民族文化多样性、抹杀各民族文化独特价值的错误做法。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民族在漫长历史长河中共同开发建设家园,持续交往交流交融。高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要紧扣法律价值导向,讲清楚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共同缔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精神的历史事实,引导各族学生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
践行法治使命,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时代担当。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设“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章节,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置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中统筹谋划。高校作为人才培养高地、理论创新平台、社会服务载体,在办学实践中,不仅要完善校内人才培养链条,更要发挥法律制度的规范、约束和引导作用,引导各族青年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源源不断培养政治可靠、心怀家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青年生力军,为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深耕育人实践,推动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落地见效
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能停留在条文学习、理论宣讲层面,必须转化为办学治校的制度安排与具体行动。自治区和兵团高校要坚持政治引领、问题导向,对照法律各项规定,完善体制机制、丰富育人载体、建强师资队伍,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走深走实。
强化法治引领,健全党委统筹的系统实施机制。一是健全党委统揽的领导体制。高校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把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党委议事决策重点内容,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压实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工作责任,打通责任落实链条,坚决防止工作虚化、弱化。二是完善对标法律的制度规范体系。要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的教育目标、核心内容、实施路径、考核标尺,全面嵌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教师考核、学生教育管理等制度规范。把法律原则细化为可操作、可落地、可考评的校内制度,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成效纳入院系绩效考核、教师综合评价体系,推动法律规定从文本要求转变为常态化办学实践,做到依法治教、依规育人。
注重多维融合,构建精准适配的教育供给体系。一是建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法治通识”三位一体课程矩阵。守牢思政课主渠道,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背景、核心要义、法理逻辑、实践要求系统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等课程教学,讲深讲透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内涵。纵深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引导专业课教师深挖专业知识蕴含的民族团结元素,找准专业教学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契合点,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同向同行。立足地域资源开发校本课程,从法治视角阐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讲好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生动实践,不断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建好立体化标准化教育资源库。打破课堂教学单一局限,统筹教材、案例、数字平台、文化资源协同建设。严格用好国家统编教材,组织校内专家开发适配自治区和兵团高校的教学案例、专题课件、线上学习资源;依托智慧校园搭建专题学习平台,推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解读材料、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纪实内容,形成课堂教学、纸质读本、线上阵地互为支撑的资源格局,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覆盖,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突出全员协同,打造浸润联动的场景育人模式。一是厚植校园文化浸润沃土。统筹校园硬件阵地建设,优化校园文化长廊、主题展厅、宣传橱窗等文化空间,打造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校园环境。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文化节、主题读书分享、文艺展演等活动,营造各民族学生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浓厚校园氛围。二是拓展社会实践育人场景。统筹规划社会调研、红色研学、志愿服务、基层走访等实践项目,组织师生走进革命旧址、乡村社区、发展一线开展现场教学。引导各族学生走出校园,亲身感受自治区和兵团发展变化,真切体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鲜活实践。三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网络多方联动格局。用好各类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发挥家庭家教家风作用,守牢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健全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凝聚校内外育人合力。
聚焦固本强基,建设专业过硬的师资人才队伍。一是健全师资培育机制。坚持把政治标准贯穿教师引进、聘用、考核全过程,将政治立场、法治素养作为硬性评价指标。整合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法学、历史学等学科力量,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教研团队。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阐释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骨干教师研修、全员轮训必修内容,持续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和育人能力。二是完善教师能力协同提升体系。常态化开展集体备课、教学研讨、示范课观摩,推动教师把法律条文转化为有温度、有深度的教学内容,提升“用学术讲政治”能力。用好教育对口支援平台,深化跨区域师资交流协作,促进优质教学经验交流互鉴。发挥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社团指导教师作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延伸到课后谈心谈话、学业帮扶,实现课内课外有效衔接、协同育人。
(作者单位:新疆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