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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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兵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师市和部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当好生态卫士”理解不深刻、落实不到位,动真碰硬解决难题不够有力。“两高”项目管控不严,有的部门违规同意建设限制类生产装置,个别企业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违规建设水泥熟料项目。有的景区违规挖湖造景。十三师一些园区资源化利用推进不力,大量工艺废气违规通过火炬燃烧排放。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短板明显。兵团仍有一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一些企业治污设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一些园区及企业违规处置固体废物;部分师市农用残膜统计不实,回收治理不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第三方监测机构造假问题仍然存在,一些企业虚假标记自动监测数据,掩盖超标排放事实。
三是水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要求落实不力。一些师市长期超计划用水,个别师市水量统计失真。有的供水企业无证取水,部分企业超计划用水。部分师市未按要求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中水回用未达要求。一些师市生态保护与修复还有差距。
督察要求,自治区、兵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兵地一盘棋,让大美新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大重点河湖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兵团党委、兵团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兵团党委、兵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