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洋
《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专章聚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科学内涵之一是“坚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让正确政绩观在实践中见行见效。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
政绩观反映党员干部对履行职责、创造业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直接关乎管党治党的价值立场与实践成效。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既是从源头上防范和纠治各种不正之风的有效途径,也是不断巩固提升管党治党成效的内在要求。
一是注重正本清源,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根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学习教育期间要求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这正是从思想认识出发,坚决祛除潜藏在思想深处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本位主义等错误观念。抓住了党性这一根本,就夯实了管党治党的思想根基,使党员干部从思想源头上端正政绩认知,在内心深处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精神堤坝。
二是注重匡正取向,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链条。正确政绩观离不开正确的权力观,从政绩观出现偏差的实例中往往能看到权力的任性滥用。开展学习教育能够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匡正取向,进而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各负其责,使正确政绩观在权力规范运行中不断得以涵养和巩固。
三是注重祛除积弊,厚植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检验管党治党是否有力的重要标尺,“四风”问题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得到重点整治及有效遏制,但目前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作风顽疾,严重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污染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续纠治的重点问题。坚持以正确政绩观祛除作风积弊,能够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摒弃急功近利的躁动、好大喜功的冲动,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四是注重涵养正气,巩固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态势。大量事实表明,政绩观错位,往往伴随权力滥用、责任缺失,导致浪费资源、阻碍发展,催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以正确政绩观涵养清廉正气,就是引导党员干部摈弃私心杂念,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为民造福上,而不是用在谋取私利上。涵养了清廉正气,才能持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巩固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良好态势。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党居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自然也要求党员干部的政绩体现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各方面各领域。
首先,抓管党治党是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这一重要论述,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明确了政治标尺,就是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这个大局上看待各项工作。具体而言,抓管党治党,是由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而言,抓管党治党是本职本分,是检验党性觉悟的试金石,考验的是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其次,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障。正确政绩观不会自然形成且一成不变,需要党组织通过严格的责任链条去引导、规范。管党治党通过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能够最大限度压缩错误政绩观的滋生空间。同时,能够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铲除错误政绩观滋生的土壤,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各负其责,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政治保证,确保发展不偏向、不走样。
再次,健全责任链条是推动管党治党与正确政绩观同向发力的关键。二者的内在逻辑在于,管党治党责任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政治引领和政治保证,正确政绩观则为管党治党提供价值导向和实践动力。二者同向发力依赖于健全的责任链条,以制度化手段为正确政绩观提供刚性约束和持久保障,使政绩的创造始终在党的领导和制度轨道上有序运行,不断增强管党治党实践效能。
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
各级党委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具体而言,要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
一是党委(党组)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2020年中央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责任内容作出细化,党的二十大要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界定更加清晰、内涵持续拓展。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围绕加强对管党治党的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主动抓、主动管,经常抓、经常管,具体抓、具体管。要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二是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监督是纪委的基本职责,一方面,要做好政治监督,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另一方面,要做细日常监督,同时认真履行协助职责,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当好参谋助手,防止监督泛化虚化,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把专责监督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各方面。
三是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是责任链条中的关键环节,要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严于律己,严管所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党的事业负责。
四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管党治党责任。“一岗双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名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又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实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既要管好“事”,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又要管好“人”,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具体履职中,要做到敢于直面问题、敢抓敢管。
【作者单位:兵团党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本文系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以党建工作引领新疆乡村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1BDJ070)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