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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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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日期: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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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理论双周刊·智库       上一篇    下一篇

●卿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深刻揭示了政绩的本质与评价标准——其根本在于“为民”。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立场,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

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是正确政绩观的基石。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初,便根基深植于人民之中。《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一论断确立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创造与社会变革中的主体地位,也为无产阶级政党政绩评价提供了根本标尺——是否服务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衡量一个政党、一个政权、一名干部的工作成效,其最高和最终的评价主体,只能是人民。这要求一切政治实践,包括政绩的创造,必须坚守人民立场这个根本,反映人民的意志、满足人民的需求、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任何脱离人民、背离人民利益的所谓“政绩”,无论其表面如何光鲜,在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辉下,都失去了其合法性根基。人民立场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也内在地规定了社会主义国家执政者政绩观的本质属性。它要求,政绩的创造过程必须依靠人民的力量,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政绩的评价标准必须遵循人民的意愿,以人民满意为最高准绳;政绩的最终归属必须回馈于人民,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执政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是正确政绩观不可动摇的理论基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与人民立场的重要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首先,明确政绩为谁而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这从根本上回答了“政绩为谁创”的问题。正确的政绩,不是为个人树碑立传,不是为小团体谋取私利,而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添砖加瓦。这就要求我们创造的任何政绩,都必须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任何脱离实际、急功近利、寅吃卯粮、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都与正确政绩观背道而驰,本质上都是背离了人民立场。其次,界定政绩由何构成——必须追求实实在在、利在长远的业绩。真正的政绩,应是“显绩”与“潜绩”的统一,是“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与“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那些关系民生福祉的“小事”,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就是最重要的政绩。同时,那些关乎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虽然周期长、见效慢,但却是打基础、利千秋的伟业,同样是不可或缺的政绩。再次,确立政绩由谁评判——必须坚持“人民是阅卷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的精辟论述,赋予了人民评价政绩的权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健全完善群众参与评价和监督的机制,让政绩的评判权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真正的政绩,最终沉淀在人民的心中,铭刻在历史的长卷里。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这是历史的启示,是时代的呼唤,更是共产党人永恒的价值追求与行动逻辑。

(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