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巍
近年来,“无事不扰”成为许多地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共识。“无事不扰”指的是减少不必要的涉企行政检查,让企业专注于主营业务,将更多精力放在经营发展上。以“无事不扰”为原则进行市场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明确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会带来诸多效益。对企业来说,卸下重担,经营预期稳了,能把更多精力投入研发创新、生产制造、服务提升等关键处,提升市场竞争力。对相关部门而言,借助科学监管,能有效引导企业自觉遵纪守法,推动市场竞争公平有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涉企行政检查做到位又不越界,还有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让“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当前,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应加快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和联合抽查,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使执法效能最大化、对企业影响最小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真正做到“无事不扰”,需对涉企行政检查进行全链条严格规范。首先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严禁不具备法定检查资格的主体组织实施行政检查;其次,要清理不必要的检查事项、简化检查流程;此外,强化检查执行约束,严格在职权范围内检查,并按照权责透明、用权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不过,相关部门也不能当“甩手掌柜”。对于那些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突出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严惩不贷。至于如何在服务企业上“有求必应”,考验着各地治理水平。需要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专注于技术进步和模式创新。在“加”与“减”的实践中,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广大经营主体发展才会更安心、更舒心。
(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