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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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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兵团日报

让公共安全与隐私保护相得益彰

日期: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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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理论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孔德淇

4月1日起,《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部中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不仅为公共安全划定了法治边界,更在数字时代勾勒出一幅公共治理与个人权益相得益彰的新图景。

在技术无孔不入的今天,摄像头既是维护公共安全的利剑,也可能成为刺破隐私盾牌的尖刀。从民宿客房暗藏针孔摄像头的黑色产业链,到医院更衣室偷拍事件的发生,当监控设备沦为窥私工具,公民在享受安全红利的同时,也承受着“隐私裸奔”的代价。而《条例》的出台以法治之力为技术套上缰绳,通过精准的制度设计,有望让摄像头回归公共治理工具的属性。

这种平衡首先体现在对监控设备安装的源头治理上。《条例》划定了技术不可逾越的红线:旅馆客房、学生宿舍、公共浴室等私密空间被明确列为禁装区域,堵住了传统偷拍高发地的监管漏洞。更值得称道的是,《条例》创新性地将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管理责任前移,要求其履行日常检查义务,未尽责者将面临停业整顿等处罚。这种从事后追责到源头防控的转变,使得偷拍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暴露在法治阳光下。

法治的成效在于有法可依,更在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始终运行在“权责明晰、安全可控”的轨道上,必须紧扣“责任”这个抓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电信业务经营者要加强对视频图像信息传输的安全管理,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要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公安机关要对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权责履行到位、各方共同努力,才能不断提升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从街角巷陌的平安守望,到城市运行的智慧护航,“安全就在身边”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当技术进步与法治文明同频共振,当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得益彰,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部新规的诞生,更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对人性尊严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