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振江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是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的社会救助制度。
有别于低保家庭、特困家庭等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一般拥有一定的收入,但因在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应对灾害和意外事故等方面的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其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实际困难。其家庭自身具有一定的发展能力,面临的生活困难具有阶段性的特征,一旦暂时性生活困难解决之后,家庭就可以恢复正常的生活状态。
近年来,兵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认定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完善救助制度,建成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而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予以救助,则是兵团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新的实践。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的精准性。在收入方面,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首先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限定标准参照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非低保家庭、非特困家庭、非低保边缘家庭;在支出方面,明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需符合“生活必需支出费用总额超过困难发生前12个月家庭总收入的50%”的条件;在动态管理方面,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的有效期是1年,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或届满后,需要重新认定,并且由团镇(街道)每半年对家庭的经济状况定期核查。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的全面性。当前,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灾害和意外事故等支出造成了个别家庭基本生活困难,是群众反映较为集中和突出的问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政策以需求为导向,在确保家庭成员维持基本生活支出的前提下,将重点进一步扩展到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动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灾害和意外事故等专项救助向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的实践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符合条件、生活必需支出费用的认定、申请认定、有效期等均是民政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之上得出的结论,只有立足于兵团实际的调查研究,才能获得扎实的调查数据和资料,才能够确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各项指标。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的人民性。困难家庭的界定从单一的经济困难,增加为对生活支出、医疗费用支出、教育费用支出、残疾康复费用支出、因灾害和意外事故费用支出、其他刚性支出等方面,关注了群众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
不同于针对长期性贫困的定期救助、针对周期性贫困的扶贫,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属于针对暂时性贫困的临时救助。做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工作,是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减缓“悬崖效应”,形成梯度救助格局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是有效提升困难家庭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能够进一步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系石河子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