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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兵团日报

统一大市场建设要引导规范并举

日期: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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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理论周刊·文摘       上一篇    下一篇

●马亮

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各地区和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了方向性、框架性指导和阶段性的工作要求。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离不开政府部门出台政策、投入资源和加强监管,而这需要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与制度引导。比如,在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方面,《指引》提出在建设用地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等方面要实现城乡统一或全国一体化。在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方面,《指引》明确要健全商品质量体系、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并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

归根结底,打造全国性的“经济共同体”,实现各部门和各地区经济共同发展,一方面,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全国总体情况来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使各地有据可依。另一方面,地方标准要服从国家统一标准,不搞地方保护主义,更不能“层层加码”。

在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方面,《指引》提出要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此要加强政府行为的规范与监管,建立“不敢越雷池一步”的制度权威性,推动相关问题行为的及时问责、全面纠偏和切实整改。

在《指引》中有“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等若干处“不得”,这些都是明确政府部门不可为的红线和底线。唯有增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权威性,才能铲除滋生这些违规行为的温床,避免个别政府部门换个花样不断侵害经营主体权益。

在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方面,《指引》明确要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并加强问题发现整改。这意味着要敢于对违规异地执法等问题“亮剑”,畅通经营主体的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并加快举报问题的受理解决。近些年来,不少地区探索“接诉即办”,出台政商交往指引,这些都为加强经营主体权益保护和规范政府行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