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越
1月13日,中消协发文指出,民航“加价选座”的行为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价选座”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和知情权是不争的事实。消费者购票后所享权利理应是确定的,理应有权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座位。但航空公司人为设置门槛,将座位选择与额外付费挂钩,迫使消费者为基本的乘坐需求额外支付费用,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被人为限制。
航空公司想增加营收,应摒弃短视做法,积极探索更加合理的经营模式,通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航线布局等方式来增强竞争力,赢得市场份额。同时,“叫停”民航“加价选座”,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航空公司的监管力度,对于明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应该依法予以惩处,警示航空公司遵规守法,诚信经营。
(据《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