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静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治国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全面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以良法善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边疆实践。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边疆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现代化程度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大局,必须纳入法治轨道。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治国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全面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以良法善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边疆实践。
始终从政治上看,牢牢把握法治边疆的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建设法治边疆,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自觉把政治考量和法治精神结合起来,确保改革发展稳定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一是认清党与法。所谓“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实施宪法法律,集中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充分反映了党和法的高度统一,不能简单割裂开来理解。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含糊其词、语焉不详,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特别是边疆地区,更要坚定政治立场,彰显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坚持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进法治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始终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核心、政治上绝对忠诚核心,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厘清权与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应当发挥表率作用。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必须坚持“法大于权”,把权力置于法律之下而不是法律之上,置于法律之内而不是法律之外,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作为边疆地区的领导干部,更要强化政治担当,带头遵纪守法学法用法。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约束自己,用以谋事、管人、用权。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从法治上对工作中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心中有数,养成依法履职的高度自觉,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把法律执行起来。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贡献多少,都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都不搞法不责众、法外开恩。
三是聚力法与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实现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关键是解决法治还是人治的问题。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法治建设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普遍增强,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边疆地区要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治理现代化是重要支撑,法治是重要保障。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和地区,没有一个不是解决好法治和人治问题的。要扛起政治责任,厉行保障和维护人民利益的法治。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权益保障问题、公平正义问题,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就业公平,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社会稳定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和营商服务环境。
始终从法治上办,依法推进边疆治理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没有法治化,就没有现代化。实现现代化,首先要实现法治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边疆地区一个也不能少,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良法善治护航边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边疆地区是国家安全屏障的第一道防线,是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前沿阵地。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统领的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完善边疆地区国家安全工作体系,根据战略方向需要,抓紧填补空白点、建强薄弱点,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安全格局。要运筹打好涉外斗争主动仗,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涉外法治工作,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提高边疆地区涉外法治服务的能力水平。过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用国际化语言和方式讲好新时代边疆故事,涵养干部群众尊法爱国品质,提高依法斗争能力,牢牢掌握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主动。
二是依法守护社会稳定边疆永固。边疆稳则全国稳,边疆安则国家安,“治国必治边”是中央治理边疆的一贯方略。必须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边疆治理的底线要求,在法治轨道上精准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规范推进去极端化工作,一体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各级党员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持续加强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赋予基层自治更大自主权,多从源头就地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边疆地区社会治理效能。
三是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边疆地区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相互交织,是边疆治理的重点难点。依法治边,关键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民族关系、化解民族矛盾、解决民族问题。要坚持把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工作的主线,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综合考虑政治效果、民族感情和国际影响,都要把是否有利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考虑。坚持一个民族也不能少,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大力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支持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缩小边疆民族地区与内地省市的人均收入差距,让戍守边疆的各族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宪法为准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共用一种语言、从小学习共用一本教材。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一断于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重点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
始终从环境上抓,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边疆地区要发展,纷纷“卷”在招商引资上,这个“卷”要“卷”在营商环境优不优、企业办事顺不顺,更要“卷”在法治环境好不好、公平正义能不能得到彰显。
一是以改革之进彰显法治之威。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要坚持改革和法治并举,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同中央为边疆地区单独擘画的改革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边疆地区卫国戍边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做到改革于法有据。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及时总结边疆地区各类试点成果,将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坚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全面深化边疆地区政法、公安、司法等领域改革,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促进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架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高压线”,有效防止批条子、打招呼,推进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民营企业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以德治之教赋能法治之魂。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讲法治,就要讲德治,两者不可分离、不可偏废。要坚持德治和法治并举,加强新时代政德建设,坚持用伟大建党精神凝心聚魂,涵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倡树法治新风。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规范居民公约、连规民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以执法带动守法,涵养公检法司法治精神,既要考虑法律“文本法”,也要考虑群众“内心法”,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艺术,探索特定情况下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措施,做到情理法相融合、“三个效果”相统一,让各族职工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既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能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三是以群众之能弘扬法治之风。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法治实施的主体,群众没能有效参与,依法治理就无从谈起;没有全民守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就拧不成一股绳,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护人民、造福人民。要坚持群治和法治并举,将群治纳入法治轨道,坚持“群众工作群众做”,推动全民守法如山,紧紧依靠群众宣传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工作下沉至园区口岸、工厂企业、学校社区、边境哨所,融入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人民群众由“学法、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