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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兵团日报

兵团积极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

日期: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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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今日关注       上一篇    下一篇

全面落实好“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兵团职工群众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所在师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均按首套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鼓励合理购房需求,各师市结合实际出台购房补贴政策,对刚需、改善性住房需求,特别是对师市人才引进、多子女家庭、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购买商品房发放补贴。

开展住房消费补贴活动,结合本师市财政实际情况,通过举办线上、线下房交会或供需见面会,给予购房者发放购房补贴、贷款贴息、购房券等活动,促进商品房消费。

推行商品房“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师市自行制定“以旧换新”相关具体政策,通过直接收购、中介合作、发放补贴等多种方式,帮助职工群众卖旧买新。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有关要求,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

支持各师市“以需定购”,以同地段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自主决策市场化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包括配售型和配租型)。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上调到80万元,在兵团辖区购买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上浮20%,多子女家庭在疆内购买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80万元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再上浮20%。将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账户余额的15倍调整到20倍。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父母或子女支付购房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月提取额由目前的15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多子女家庭租房的,提高到2500元/月。

全面开办“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住房贷款业务,解决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全部满足缴存人购房资金需求的问题。

(据《兵团关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商品房消费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