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在数字化支付日益普及的今天,免密支付、极速付款等便捷功能已成为很多消费者的首选。然而,近年来这种支付方式却频频引发争议。不少消费者反映,在不知不觉间“被消费”,甚至有时候因误操作就掉进陷阱,莫名其妙就花了钱。
免密支付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支付效率和便捷性,本是方便消费者之举。然而,在实际应用中,一些平台与商家将免密支付当成掏消费者钱袋子的“便捷通道”。比如,有的平台免密支付功能开通极为简单,有的甚至在付款界面默认开通免密支付,并在客户选择相应的支付渠道后,授权商户自动扣款;有的以极为隐蔽的方式进行提示,导致消费者稍不留神就授权开通了免密支付功能。与变相诱导及开通容易相反的是,一些平台在消费者尝试取消免密支付时,故意设置障碍,使得取消过程变得异常复杂。
这种开通易取消难的现象,显然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免密支付的开通,理应在消费者充分知情并明确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而取消免密支付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不应该受到任何无理限制。
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根治这一问题,经营方要合法合规提供免密支付等服务,改变原来“开通易取消难”的“潜规则”,在设置上防止易被误点的同时,也能让人方便地选择“取消”操作,避免继续受害;职能部门要依法对经营者实施监管,防止其侵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要事先认真阅读有关的服务条款,适时检查账户交易记录,在消费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发现利益受损自己无法挽回时及时向职能部门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