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帆/绘
食品的生产日期,是消费者判断食品是否还在保质期内的重要信息。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总喜欢和消费者玩“捉迷藏”,不是在犄角旮旯,就是标识模糊不清、字号过小、易除抹脱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之所以要在“生产日期”上做文章,和消费者玩“捉迷藏”,就是为了糊弄消费者,使一些临近过期的食品能成为“新鲜食品”,更容易卖出去。
在生产日期、保质期上“遮遮掩掩”,玩“躲猫猫”,无异于在食品安全的“大堤”上留下了一个个隐患“暗洞”。对此类问题,应依法予以处罚并勒令其整改。只有正确发挥标签的应有作用,才能让广大消费者真正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