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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兵团日报

倚老卖老不可取

日期: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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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理论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曹灿辉

近日,一男子在北京市一列地铁上要求一年轻女子让座,遭拒后不仅出言指责,还出手袭扰该女子。6月25日,“北京公交警方”发布通告称,因扰乱乘车秩序,该65岁男子叶某某目前已被行拘。

视频显示,该老年男子和年轻女子是因为让座问题在北京市地铁10号线上产生争执的。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其间,该老年男子情绪越来越激动,甚至出手去捂年轻女子的嘴,用拐杖袭扰她的腿脚。显然,该老年男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年轻女子的人身权利,也违反了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警方“雷霆出击”,对倚老袭扰拒绝让座女子的老年男子依法予以行拘,这是及时保护受害者,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从这一个案来看,老年男子的行为虽令人不齿,但也并不是罪大恶极。此次事件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关注,主要还是因为其涉及“年轻人该不该给老年人让座”这样一个社会公共热点话题。这里必须明确的是,购票乘车是每个人都拥有的相同权利,给别人让座并不是必须的,更不能强制逼迫别人让座。换句话说,年轻人给老年人让座是情分,是美德,但不是义务。个别老年人在公共场所以自我为中心,将年轻人给自己让座视为自身的“特权”,甚至对年轻人进行道德绑架,搞“我老我有理”。如此倚老卖老索座不仅是对年轻人权益的漠视与侵犯,也会损害老年人的群体形象。对此,相关部门在加强对老年人关爱照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温暖和尊重的同时,也要通过劝导、教育、道德谴责,甚至法律惩治震慑等方式,强化老年人的社会公德意识,提高老年人的法律素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共建社会公共文明。

再进一步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年轻人应当尊老敬老。不过,在现代社会中,这种传统美德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其不仅仅体现为要对老年人尊重和照顾,更体现为人人平等,要相互尊重、关爱。无论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身处公共空间都要有规则意识,努力保持良好心态,互相尊重和包容。当一个人真正有需要而请求他人帮助时,要以礼相待,态度和善,而对自觉积极帮助他人的人,人们也当给予赞许和感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进步、文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