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子州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满5年,如未能晋升副教授(已达副教授任职条件因指标原因未晋升除外),本人需服从学校安排转到后勤、保卫等服务保障岗位。”这就是所谓的“非升即走”。近日,某高校一则规定在网上引发热议。
所谓“非升即走”,指的是许多高校引入的预聘制度,即与新入职教师约定聘期内须晋升到高一级职称,未达到要求者不再续聘。当前,我国高校用人制度早已打破编制“铁饭碗”,越来越多高校实行“非升即走”,目的是促进人才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教师创新活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底,已有110余所大学实行以“非升即走”为核心的新型聘任制度。
诚然,鼓励竞争无可厚非,“非升即走”可以让“青椒”快速成长,有利于优秀人才崭露头角,还可以帮助学校全面考察教师。然而,“非升即走”对于人才的长久发展来说却也有不合理之处。通过“制度”筛选人才,决定去留,显然失之偏颇。
现行高校的教师评价体系中,起决定作用的依然是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高校内普遍存在“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一方面,在“唯论文”这一指挥棒下,一些高校教师为了完成考核,不得不关注某些期刊的选题偏好,做些“短、平、快”的项目,这使得他们中的一些人不愿意“坐冷板凳”,去搞那些耗时又不好发文章的基础理论研究。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由于承担了较为繁重的教学任务、没有时间和精力兼顾科研的教师来说,急于产出、发表论文,会导致学术成果看上去多了,但质量堪忧,这也不利于高校教师“工匠精神”的养成。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的学校特色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有一支优秀教师队伍。”因此,高校应审慎运用“非升即走”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三位一体的定位,让广大教师聚焦教书育人主业,施展才华、奉献社会,真正成为教育家精神的弘扬者、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