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
“隐形加班”是现代职场生态的痛点。如今,随着技术的进步和通讯工具的发达,工作不再局限于固定的时间和空间。这种看似灵活的工作方式,实则给劳动者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工作群中的每一条消息都可能转化为无法推脱的工作任务,而这种任务往往不带有劳动加班报酬。因此,隐形加班实质上是对劳动者权益的隐性侵害。
劳动者难以摆脱数字时代的“隐形加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恐怕就在于没有明晰的法规条款支持。因此要在法律层面上,完善我国的“特殊工时制度”,要明确“隐形加班”的界定标准,让用工双方清晰地理解什么是“合理的工作要求”,什么是“过度的劳动侵占”,并订立与之相应的处罚措施,从观念上转变对劳动价值的认知,从制度上完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从细则上落实对劳动者休息权的尊重。
(据《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