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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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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要谨防“走过场”

日期: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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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理论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陈敬乐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当前,正值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之际,各级党组织要高度警惕学习教育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始终坚持严的标准、实的要求,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始终。

警惕“一阵风”思想。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这些年党内集中教育没少搞,该解决的问题都解决得差不多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可以轻松些,无非是读一读党纪党规、写一写心得体会、讲一讲廉政党课,风过则止、雨停地干。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群众最担心的是教育一阵风、雨过地皮湿,最盼望的是保持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因此,要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使之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贯通起来,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

防止惯性思维、应付心态。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部分党员干部对于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党史和党纪党规,往往是东翻一下,西看一下,不踏实学,不认真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关键要把“实”字贯穿始终,力戒“认认真真走过场、轰轰烈烈搞形式、踏踏实实搞材料”的形式主义。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纪律要“走心”,要逐章逐条学,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避免陷入形式主义中。要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说清楚、讲明白,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这样做的危害是什么,应受到怎么样的处分,做到知其言并知其意,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

警惕“看客”心态。有的党员干部可能会认为,主题教育是领导的事,跟自己关系不大,进而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吃瓜群众”,做冷眼旁观、无动于衷的“局外人”“围观者”。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在学习教育中理所应当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绝大多数”可以置身事外、放松要求。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每一个党员既是见证者,也是参与者,更是推动者。无论职务高低,不分党龄长短,都应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都要自觉树立更高的党性标准和要求,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学习教育,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变“被迫参与”为“自觉参与”,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

谨防学做“两张皮”。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学习教育活动年年组织,存在惯性思维、守旧思想、应付意识,把教育当任务,学做“两个样”、学用“两张皮”,在理论学习上“浅尝辄止”,往往被上级推着学、查着做、追着改。有的党员干部把党纪学习教育当成额外的负担,还有的为学习而学习,学用分离,把理论学习、推动发展分割开来,不注重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教育成效自然大打折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党员、干部将焕发出来的学习、工作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