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保护呼唤更多本土“新村民”
日期:04-22
●王志军
数量巨大、种类丰富的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宝贵遗产。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虽然近年来一些民间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热情较高,但依然面临缺少制度保障、村庄空心化、运营盈利难等多重挑战。
报道说,一位中部地区传统村落的村民表示,村里80%的青壮年都出去务工了。在这些村民的心目中,土地的魅力、故园的情感,也在渐行渐远。传统村落的青壮年劳力不断外流,也使得乡村人口、产业和基础设施“空心化”更加严重。
20世纪40年代,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乡土中国”的概念,认为中国文化是“土地里生长出来的文化”。保护传统村落,实质是保护过往存在的、当下被忽视的传统农耕生产生活理念和方式,根本目的是保护乡土文化,承续农耕文明。分布在各地的大量传统村落,承载了宝贵的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种典型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系统,是人地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村民,是传统村落中生产生活的核心主体,也是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主体。少了“人”,传统村落中的农耕工具和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也就失去了继承者;传统村落生产生活的理念和形态,也失去了存在下去的最大依据。活态传承,是一切农业历史文化遗产的核心要义。
还应该认识到,传统村落保护的大量工作,如挖掘历史记忆、探寻名人逸事、修缮宗祠、寻找家规族训,建立系统详尽的文字、图片、音像档案等,都需要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村民参与甚至主导。而且,无论是在高效生态农业、传统手工业、休闲旅游业等多元业态培育,还是在传统村落的社会治理等方面,也都离不开当地村民。一个村民稀疏的传统村落,是很难谈得上乡土文化传承,也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保护传统村落,是工业化、现代化背景下,一个关于农业农村发展、农民进步的宏大话题,需要多方力量的参与推动。近年来,在政策促进下,一些有知识和技术、携带生产经营资本的“新农人”进入乡村建设的行列,这是十分可喜的。但是,如何吸引更多“进城离村”的青壮年、新村民以及本土本乡走出去的大学生毕业后回来建设乡村,让“本乡本土”的新一代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中唱主角,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