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党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并大力推进,民主价值和理念进一步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强调:“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202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人民创造历史的高度,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出开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征程的号令。
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全面系统深入阐述,对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纳入“十个明确”之中。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并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作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
(据《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