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近日,多地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一些居民习惯于将电动自行车放在楼阁、楼梯间等公共区域,这既造成了安全隐患,还挤占了公共空间。这一现象早已成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的一大痛点与堵点。
消防安全无小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徒法不足以自行,要有效消除这些安全隐患,保护高层民用建筑安全,关键还是要加大执行力度,压实各方责任。比如消防救援机构必须加强消防监督检查,物业则要履行好消防安全的相关责任,对于失职渎职的相关单位,必须依法依规严肃惩治。消防安全重在防范,要防患于未“燃”,不能等到出现问题,再来亡羊补牢。因此,必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相关监管机制。
同时,也应加快公共充电设施的建设步伐,为居民安全充电提供便利条件,共同解决电动自行车的“充电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