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今年将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00部
日期:01-21
本报乌鲁木齐讯(全媒体记者 陈琼) 记者从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今年,兵团将开展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示范,为14个师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00部,以完善小区使用功能,提高居民居住品质。
为抓好这一重要民生工程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兵团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加装电梯的范围、工作机制、项目实施、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指导意见》指出,申请加装电梯的住宅,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城市或团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已投入使用、四层(含四层)以上未设电梯、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合法报批手续的居民自有住宅,不包括别墅和自建房;二是未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范围及计划;三是房屋基础稳固,主体结构安全,不属危房。
《指导意见》强调,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加装电梯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所辖区域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对适合加装电梯的楼栋,各师市要引导居民共同商定加装电梯设计施工、资金分担、后续管理维护方案,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电梯不仅装得上,且能够长久稳定运行。
据了解,兵团将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列入试点的100部电梯加装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列入今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将给予优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