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进
10月19日早晨,孙晓飞一踏入办公室,便开启了一天忙碌的工作。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忙到脚不沾地,是孙晓飞的工作常态。
“基层司法所就是社会治理的‘排雷兵’,只有把群众心里的‘堵点’消除了,社会治理的矛盾点才能有效化解。”孙晓飞说,自己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只有努力把基本功练好,才能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今年35岁的孙晓飞是八师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所长,东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工作十余年来,他默默扎根基层,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近两年,他直接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300余起,为辖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0年以来,他先后7次被八师石河子市评为“优秀公务员”,4次评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今年10月受到司法部表彰,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在司法所工作的这些年,孙晓飞感受最深的便是,和群众打交道必须“接地气”。他说:“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做调解工作不能怕麻烦,我们必须要到群众中间去,弄清楚他们矛盾的纠结点在哪里,只有付出真情,打开群众心结,才能切实帮群众解决难题。”
一天,孙晓飞接到社区的求助电话,社区内两户居民因房屋漏水问题产生了矛盾,不论社区如何劝解,两家都各不相让。孙晓飞得知消息后,立马赶往社区了解情况。原来,住在楼上的袁杰(化名)因外出,家中的自来水阀门没有及时关闭,导致水漏到楼下何强(化名)家,造成屋顶和家具受损,何强要求袁杰修复房屋并赔偿损失,为此,他多次找袁杰协商修复及赔偿事宜,但事情一直未能解决。
得知事情原委后,孙晓飞两边相劝:“大家都在一个小区住,低头不见抬头见,别因为这点小事失了和气。”同时,他推心置腹地帮助双方权衡利弊得失,引导其换位思考,心平气和解决问题。最终在孙晓飞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袁杰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表示愿意承担何强财产损失的侵权责任,向他支付3000元赔偿金。至此,这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的心结也终于解开。
“很多矛盾的起因是双方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不了解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孙晓飞看来,调解工作也是普法宣传的过程,“调解”式普法也成了孙晓飞的“拿手好戏”,遇到问题他首先想到的是应当依据哪条法律规定调解纠纷,通过把普法宣传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全过程,将调解纠纷和普法教育相结合,在化解每起纠纷的同时,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
2021年6月,辖区群众李林(化名)在维修自家平房屋顶的过程中,请求邻居张伟(化名)帮忙,张伟在帮忙过程中不慎从梯子上坠落,导致腿部骨折,而李林却不管不顾,令张伟十分委屈,于是他便找到了孙晓飞。在接到张伟的申请后,孙晓飞详细了解事情的原委后,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并向李林普及了《民法典》中关于义务帮工的人受到损害的法律规定。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使李林认识到自己做法的不妥,内心很是自责。最终双方在孙晓飞的调解下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林向张伟赔偿了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3万余元。
为了使调解工作更具专业性和说服力,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工作之余,孙晓飞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和大量案例,学习心理学知识、语言表达技巧、调解技能和临场应变能力,结合谚语、民间故事等一系列内容,说着接地气的话,把调解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每当看到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心底的充实感、喜悦感油然而生。”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更多的是事关群众的小事,但就是在每一件小事中,体现着孙晓飞为民的一片赤诚之心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无限热爱。
多年来,孙晓飞以服务辖区群众为己任,每天奔走着为群众解决一件件大事小事,收到的一面面群众送来的锦旗,不仅见证着他的努力与付出,更成为鼓舞他在服务群众的路上坚持走下去的动力。
“每一件矛盾纠纷的背后都是一个故事,我要做的就是竭尽所能让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这是我的职责更是追求。”孙晓飞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