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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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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安是归处 他乡亦故乡

日期: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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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悦读       上一篇    下一篇

●毕亮

在读郁笛的散文集《被耽搁的遗忘》的时候,我一直是带着一颗安静的心的。这就像当年逐字逐句阅读梭罗的《瓦尔登湖》一样,谨遵译者徐迟的告诫,先把心安静下来,然后找一个幽静良好的环境,之后带着一颗朴素的心去读它。

所以,郁笛的这本书几乎都是在边城伊宁的夕阳里,一页一页地读,丝毫不知夜之已至。

事实上,这本书里的大部分篇章都是郁笛在深夜完成的。读过这本书的人,几乎都可以想象这样的经历:漫漫长夜里,一盏孤灯下,一个感情丰富的男人正面对着电脑,双手不停地敲击着键盘,任思绪在手中流淌,日积月累,于是就有了《被耽搁的遗忘》一书,它流露的是作者的自然性情,还是其个人生命体验的浓缩和精华,更是郁笛对命运的一种叩问。

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过,对不可说的,要保持沉默。而我国当代作家车前子在分析一个作家的写作时阐述得更直接:作家的写作都是压力底下的挣扎,有的是社会的压力,有的是家庭的压力,有的是名气的压力,也就是虚荣的压力。而郁笛的写作却是在与自己对话。他曾明确地说,一个人需要和自己对话,体验寂寞的芬芳也体验被书写的命运。郁笛似乎很享受这个过程,于是他的散文像是敞开的心扉,饱含着激情,更难得的是其中的真知灼见比比皆是。

照此,按照日内瓦学派代表人物乔治·普莱在《文学批评与内在感受》中的观点,一本书不仅是一本书,它更是一种手段,作者依靠这种手段真实地保存了他的观念,他的感受、他的梦想和生活方式。这是使他的个性免于消亡的一种手段。郁笛的诗人本质、在路上的状态,都完整地被保存着。

郁笛本质上是一个诗人。我如此说,是因为他一直在抱着一颗诗心在写散文随笔。作家博尔赫斯说过,诗歌的最复杂形式就是散文。新疆青年评论家何英认为,真正高境界的不论是散文还是小说,都应该向诗歌看齐。郁笛正是如此。翻开目录,看着那一个个如此诗意的题目——《一根缰绳在孤独地奔跑》《这个夜晚我闻见了青草的气息》《我望见了风,那些落叶中的盘旋》《看看谁还在黑夜里逗留》《雪地上的脚印凌乱不堪》《我熟悉这夜色里的风吹草动》……而在其正文中,这样的诗句更是遍地都是,唤醒了我同作者的思想或感受相类似的情感。

在诗人之外,郁笛,这个粗犷的山东汉子,在新疆已经生活了25年(远远超过在故乡生活的年限),笔下的文字却如此细腻,充满着感情。面对故乡,郁笛内心充溢的是矛盾。“我不是一个顽固的思乡病患者,这么多年,我早已把异乡化为故乡,或者说,多少年的漂泊,我已经不知道故乡在哪条道路上,等我的归途了。”(一棵树的荒原)。

郁笛在书写着他的故乡情结,“拥有一个故乡也变得有些奢侈了。等到拥有了一把年纪的时候,故乡就像一捧温热的细沙,会慢慢从你的指缝流走。”(一地月光),“少小离家老大还。我的鬓毛未衰,却不知道去路何方。古往今来,多少断肠人在天涯,而思乡,便是我这一生都无法治愈的病了。一个少小离家的人,失去了父母,就失去了故乡。自此以后,我可以在一场又一场旧梦里回忆,却再也找不到一条归乡的路。”(灯影里的故乡),“回忆故乡,就像用一块旧布去擦拭伤口,时间过去愈久,旧布和新伤就愈加明显。”(灯影里的故乡)……像这样的句子,在郁笛的文章中到处都是。对郁笛而言,故乡的存在,如同一口井,从井里打上来的清凉的井水足够他享用一生。

郁笛记录、保存的另一个生活状态是“在路上”。“你走多远的路,经历了怎样的曲折,急急缓缓,都是你一生的宿命。”“只要在路上,也只有在路上,我的心思才可以平复下来。”就像一个常年在路上的人,必定会对他途中经过的一座座小旅馆怀着刻骨铭心的记忆,郁笛在路上,最难忘的是抖地毯的女孩赛尔亚、荒原上的一棵树……

一直在路上的郁笛也是隐忍的。当我读到《漆黑的山路》《老娘泪》《寻找父亲》《被包裹的“谎言”》《家有老娘不远游》《麦秸垛》等篇章的时候,心里抑不住地揪心般地疼痛,或许那时候方才有些明白郁笛在《泪眼泪已经流出》中所说的,一个感情如此脆弱的男人,是极不适宜像我这样早早地就远离故土而一个人闯荡世界的。郁笛的抒情,那一刻达到了极致。

随笔,重在一个“随”。郁笛的这些随笔信手拈来,不刻意为文。看着《被耽搁的遗忘》中的篇章,注意力常常被文章末尾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吸引着。我就在想,郁笛在写这些文章的时候,我都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呢?于是就跟着郁笛妙手著文的时间,又回到往事中畅游,想着那些“新鲜的往事”,就像郁笛在《阅读的启示》一文中说的,一边是回忆中的阅读,一边是阅读中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