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2-28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赣南日报

赣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日期:05-22
字号:
版面:第02版:文件       上一篇    下一篇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表2-3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产业活动单位数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表2-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表2-6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表3-5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表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5-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第一号:赣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字〔2022〕80号)以及《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字〔2023〕13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赣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江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全市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市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5月4日,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22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市县乡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1万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赣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市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单位清查之后,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采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总体来看,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15526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7.9%,从业人员1689993人,增长18.9%;个体经营户486411个,从业人员1041293人。

  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15526个,比2018年末增加37403个,增长47.9%;产业活动单位[1]127488个,增加33706个,增长35.9%;个体经营户486411个,增加147898个,增长43.7%(详见表2-1)。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3529个,占29.0%;制造业14769个,占12.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278个,占11.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54198个,占52.3%;住宿和餐饮业54625个,占11.2%;制造业45575个,占9.4%(详见表2-2)。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章贡区22195个,占19.2%;南康区14186个,占12.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306个,占8.9%(详见表2-3)。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689993人,比2018年末增加268245人,增长18.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58941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735756人,增加94075人,增长14.7%;第三产业从业人员954237人,增加174170人,增长22.3%。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041293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31694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508826人,占30.1%;建筑业197942人,占11.7%;批发和零售业185577人,占11.0%。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22823人,占40.6%;制造业246329人,占23.7%;住宿和餐饮业101334人,占9.7%(详见表2-4)。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章贡区293912人,占17.4%;南康区193094人,占11.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56975人,占9.3%(详见表2-5)。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210.2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648.02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562.20亿元。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4349.46亿元(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数不包括金融业数据)。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837.30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512.17亿元。

  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1501.9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6760.07亿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4741.84亿元(详见表2-6)。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第三号: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6607个,比2018年末增长29.5%;从业人员538712人,比2018年末增长8.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6152个,占97.3%;港澳台投资企业235个,占1.4%;外商投资企业83个,占0.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480775人,占89.2%;港澳台投资企业37066人,占6.9%;外商投资企业19814人,占3.7%(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66个,制造业14766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375个,分别占2.8%、88.9%和8.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家具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3%、10.6%和7.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14638人,制造业508826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5248人,分别占2.7%、94.5%和2.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7.8%、14.3%和12.1%(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78.5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2.2%;负债合计3600.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1.9%。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73.95亿元,比2018年增长68.5%(详见表3-3)。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2581个,比2018年末增长111.7%;从业人员197942人,比2018年末增长34.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8.0%,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7.6%,建筑安装业占5.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9.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6.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5.9%,建筑安装业占3.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4.4%(详见表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71.3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28.4%;负债合计1238.1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97.2%。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8.57亿元,比2018年增长64.6%(详见表3-7)。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4]为避免泄露单位信息,对单位数较少的分组数据用NA表示。

  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33528个,从业人员18556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4.1%和11.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2.8%,零售业占57.2%。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0.7%,零售业占59.3%(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6%,外商投资企业占0.0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1.0%(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96.5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8.1%;负债合计1239.8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99.7%。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01.26亿元,比2018年增长147.6%(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027个,从业人员3704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4.9%和6.2%(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1%(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13.8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3.2%;负债合计658.0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1.0%。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6.41亿元,比2018年增长55.1%(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931个,从业人员3297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0.1%和59.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1.1%,餐饮业占68.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6.0%,餐饮业占64.0%(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3%(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1.1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6.7%;负债合计87.7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2.6%。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09亿元,比2018年增长113.0%(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576个,从业人员2690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7.9%和40.7%(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2%,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7.8%(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5.4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0.6%;负债合计80.3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4.8%。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0.51亿元,比2018年增长88.6%(详见表4-12)。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54个,从业人员35823人(详见表4-13)。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671.3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2.82亿元(详见表4-14)。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947个,比2018年末增长39.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39个,物业管理企业85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887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3%、78.6%和32.4%。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1550人,比2018年末增长8.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713人,比2018年末下降29.8%;物业管理企业20421人,比2018年末增长102.3%;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940人,比2018年末下降34.2%(详见表4-15)。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9%,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95.7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0.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713.98亿元,物业管理企业31.17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1.28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0.8%、190.4%和5.4%。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995.4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5.2%。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2.41亿元,比2018年增长64.2%(详见表4-17)。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3196个,从业人员7158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3.1%和49.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4.2%,商务服务业占85.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5.7%,商务服务业占84.3%(详见表4-1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2%(详见表4-1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87.0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2.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70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19.39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27.3%和229.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773.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57.4%。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4.57亿元,比2018年增长151.4%(详见表4-20)。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3]为避免泄露单位信息,对单位数较少的分组数据用NA表示。

  第五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4866个,从业人员3853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1.6%和35.3%。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4744个,从业人员3517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8.2%和33.5%(详见表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12%。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03%(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2.12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52.6%;负债合计752.6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3%。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7.33亿元,比2018年增长50.9%(详见表5-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780个,从业人员3347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9.7%和172.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9个,比2018年末下降31.6%;从业人员948人,比2018年末下降22.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0.2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1.7%;负债合计324.5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08亿元,比2018年增长185.2%。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8.7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40.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75亿元,比2018年增长244.0%。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426个,从业人员1836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5.2%和43.3%(详见表5-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5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5.2%;负债合计27.3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80.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91亿元,比2018年增长76.3%(详见表5-5)。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4263个,从业人员17247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4%和35.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296个,比2018年末下降0.9%,从业人员147582人,比2018年末增长38.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1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3.1%;负债合计24.7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1.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87亿元,比2018年增长33.4%。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88.5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2.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87.12亿元,比2018年增长96.1%。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389个,比2018年末下降13.8%,从业人员73733人,比2018年末增长28.6 %。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57个,比2018年末下降18.0%;从业人员59819人,增长162.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58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68.7%;负债合计30.2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55.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63亿元,比2018年下降67.8%。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79.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43.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31.28亿元,比2018年增长418.8%。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493个,从业人员1824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7.5%和36.9%。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363个,从业人员1599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6.9%和38.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9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6.4%;负债合计65.2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4.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12亿元,比2018年增长61.1%。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98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8亿元,比2018年增长36.4%。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9763个,比2018年末增长4.6%;从业人员159754人,增长26.1%。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50.77亿元,比2018年增长115.4%。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第六号: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648个[2],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2.4%。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47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8.1%;高端装备制造业26个,占4.0%;新材料产业159个,占24.5%;生物产业61个,占9.4%;新能源汽车产业10个,占1.5%;新能源产业62个,占9.6%;绿色环保产业86个,占13.3%。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63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1.3%。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6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0%;数字创意产业45个,占27.6%。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496个,比2018年末增长146.8%;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8.6%,比2018年末提高7.5个百分点。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48.00亿元,比2018年增长173.4%;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29.2%,比2018年提高11.2个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24.40亿元,比2018年增长167.5%;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37.8%,比2018年提高6.9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81%,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0.41个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29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820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157.2%和288.6%;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5.7%,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0.97个百分点。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5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9%。其中,信息服务33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8.7%;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38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3.0%。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1.28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33.6%。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1082个,从业人员161773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47.54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339个,占12.1%;数字产品服务业540个,占4.9%;数字技术应用业4538个,占40.9%;数字要素驱动业4665个,占42.1%。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10554人,占68.3%;数字产品服务业2750人,占1.7%;数字技术应用业27344人,占16.9%;数字要素驱动业21125人,占13.1%。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188.77亿元,占72.2%;数字产品服务业108.08亿元,占6.6%;数字技术应用业190.28亿元,占11.5%;数字要素驱动业160.41亿元,占9.7%。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45个,比2018年减少7.9%,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8.9%。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6275人年,比2018年增长173.7%。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66.49亿元,比2018年增长107.1%;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3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659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271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87.3%和245.7%;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4.5%,比2018年提高15.8个百分点。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9138个,比2018年末增长66.2%;从业人员82915人,比2018年末增长5.3%;资产总计740.0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9.1%。

  2023年末,全市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8657个,比2018年末增长72.6%;从业人员79500人,比2018年末增长5.6%;资产总计732.9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0.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2.13亿元,比2018年增长17.6%。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481个,比2018年末下降0.2%;从业人员3415人,比2018年末增长3.0%;资产总计7.1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29亿元,比2018年增长40.1%。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部分企业从事多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生产活动,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9大领域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之和大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