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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赣南日报

换购住房可享退税吗?

日期: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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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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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章贡区肖女士向问政赣州平台咨询房产转让相关税务问题。肖女士在老城区有一套继承房产,并非名下唯一住房,转让时涉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此前该住房安装电梯,其分摊的费用能否在缴纳转让个税时扣除,成为肖女士疑问之一。此外,肖女士还询问出售房产一年后再买房可退回个税的政策在赣州是否施行,若可行,办理手续及退税时长也在其咨询范围内。

  章贡区税务局经调查核实后作出答复:关于电梯安装费扣除问题,现行政策无明确规定此情形可扣除,如有异议,肖女士可携带相关资料至税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核实认定。

  至于换购住房退回个人所得税问题,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于市场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全额退还已缴个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按相应比例退还。其中,现住房转让金额指房屋转让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购房金额以住建部门网签备案购房合同注明成交价格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购房金额为房屋成交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优惠政策纳税人需同时满足: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等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及其他要求材料,经审核后办理退税。办理退税时需提供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纳税人身份证、出售现住房房屋销售合同等9项材料。

  (记者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