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0日凌晨,徐小明同志从信丰县四通物流有限公司停车场驾驶赣B05191D号货车运送碎石前往龙南市海螺水泥有限公司,5时许行驶至信丰县铁石口镇路段(105国道2216公里10米)处因道路施工发生拥堵,徐小明停靠车辆下车上厕所期间,发生后车追尾失控碰撞到徐小明的交通事故,造成本次伤害。当日徐小明被送往信丰县人民医院治疗,2024年9月2日22时45分信丰县人民医院宣布徐小明死亡,死亡原因:多发性大脑挫裂伤。
2024年11月13日,徐小明家属向信丰县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2025年1月10日,信丰县人社局做出信人社伤字〔2024〕第31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徐小明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同意认定为工伤。现于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联系电话:19970792366。
信丰县四通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