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目标前行 共绘高质量发展蓝图
日期:03-23
□袁芳
2025年全国两会是在“十四五”规划全面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到团组同代表委员深入交流、共商国是,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支撑作用、推进强军建设等重大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部署了一个个充满希望的目标任务,绘制了蓝图、明确了路径,吹响了冲锋号。
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部心思向加快发展聚集。要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源头活水,学精党的创新理论,学透重要政策法规,学好先进理念经验,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高位推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到发展的中心任务上来,强化大局意识,常怀“国之大者”,坚定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要进一步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保持恒心,从战略全局出发,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教育、科技、人才的需求,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抓主要矛盾,抓关键环节,纲举目张做好各项工作,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发展。要聚焦全国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勇于突破书本定势和经验定势,打破因循守旧、求稳怕乱的思想观念,善于分析形势、顺应政策走向,努力寻求实招、硬招和新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要坚持创新引领,深耕云数智链一体化发展,建设高水平人才集聚区,完善开放创新的产业生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增强高质量发展“硬实力”。要弘扬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进一步打开思路、大胆创新,争当改革促进派、实干家,以改革增强内生动力,以开放拓展发展空间。
倾心履职尽责,把全部精力向干事创业聚集。要时刻保持昂扬斗志和干事激情,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以过硬作风创造过硬成果。要始终保持思想活力,不断提高工作的决策能力、驾驭能力、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和履职能力。对照主要指标,对照奋进目标,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根本,到一线开展工作,把情况摸透、把难点堵点问题理清,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看看哪些长板还有进的可能,哪些短板还有补的必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多看看群众的眼神,多体谅群众的疾苦,加快补齐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短板,加大“一老一小”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持续为民生“加温”,为幸福“加码”。要聚焦营商环境、国资国企、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改革,找准着力点和切入口,聚焦扩大需求、转型升级、品质提升、生态绿心保护、环境优化、民生福祉增进及风险防范等核心领域,不断提升能力本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优化工作运行流程,分清轻重缓急,科学排兵布阵,确保在效率上提速提质,在执行中绝不含糊。广大党员干部要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实践,到最艰苦的岗位接受考验,凡事要多想“是什么”、多问“为什么”、多思考“怎么办”。各级党员干部要把思路变成出路、把想法变成办法、把“路线图”变成“施工图”,在爬坡过坎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在砥砺前行中勇攀高峰;要耕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打通基层服务“神经末梢”,畅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好底线,努力把关乎老百姓的每一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切实改进作风,把全部奋进状态向实干实效聚集。实干体现一种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要力求工作有节奏、有章法、有智慧,推动工作在第一时间落实、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姿态、筚路蓝缕的信念、步履不停的追求,因势而谋、乘势而上,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要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咬定目标,迎难而上,靠作风说话、凭实绩交卷,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下好“绣花功夫”,做足精细文章,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鼓足“干字当头、奋力一跳”的精气神,以钉钉子精神,在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锚定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稳定外资外贸。要树好实干导向,凝聚团结力量,牢记人人都是品牌大使、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要自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形成闭环式责任机制,确保每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始终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从春天出发、向未来奋进。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同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将其内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劲动力,凝聚“谋事一盘棋、干事一条心”的战略共识,把工作任务扛起来,把贯彻执行抓起来,把工作作风树起来,争当知而行之的行动者、攻坚克难的奋斗者,努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展现新担当,在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上彰显新气象,在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上开创新局面。
(作者系江西瑞金干部学院副院长、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