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职务变动或个人原因,王喜龙、刘彦、刘永盛、刘丽梅、李超、汪武、张维玲、欧阳文、易会兴、钟山、钟彦、钟义勇、钟玉良、黄刚、彭志坚、鄢毅、赖华煌等17名同志请求辞去政协赣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赣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接受王喜龙等17名同志辞去政协赣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职务变动或个人原因,王喜龙、刘彦、刘永盛、刘丽梅、李超、汪武、张维玲、欧阳文、易会兴、钟山、钟彦、钟义勇、钟玉良、黄刚、彭志坚、鄢毅、赖华煌等17名同志请求辞去政协赣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赣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接受王喜龙等17名同志辞去政协赣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