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余书福
“我是公租房两居室的租户,当时是和父母共同申请并居住在一起。女友是公租房一居室的租户,和我不在同一个公租房小区。现准备结婚了,到时孩子出生后,我一大家子两居室肯定不够住,想立即申请三居室的公租房,不知道程序怎样。”近日,赣州市民程先生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发帖咨询申请公租房一事。
程先生说,他和女友相识前,各自申请了公租房。婚前他和父母居住在两居室的公租房里,经济适用。但结婚生育小孩后,仅两居室肯定是不够住的。程先生想了解,是需要同时腾退他和女友各自的两套公租房,再申请三居室公租房,还是可以先保留两居室的公租房,等申请摇到三居室公租房后再办理腾退。
对于程先生的疑问,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回应称,根据《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每个申请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等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只可同户型居室互换且不得重复享受,即程先生家庭若想重新申请更大户型的公租房,则必须先腾退现在承租的公租房,再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参与申请流程。在现有情况下保障房可供房源紧缺,承租户腾退率较低,新申请家庭保障需求大,目前仍有1000多户轮候家庭等候实物配租,而三居室公租房轮候配租时间基本需要等待三至四年。
对此,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建议程先生可转为申请领取租赁补贴,自行在市场上租赁房屋解决住房问题。赣州市中心城区已开通公租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转换业务,程先生可到当地区级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转租赁补贴业务,待资格审批通过后,转为享受租赁补贴,具体为:2人及以下/户,270元/月;3人/户,405元/月;4人及以上/户,540元/月。程先生若有疑问,可向户籍或者工作所在地街办(乡镇)、居委会咨询,也可拨打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科电话0797-8236398进行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