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钟和)日前,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做好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医保支付管理改革试行工作的通知》,明确从12月1日起,我省首批121个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参照西医手术病种支付标准进行医保结算,实现同病同效同价,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需求。
通知明确,中医优势病种应为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诊疗方案确切、临床疗效突出、出院标准明确以及符合手术治疗指征,采用中医治疗并达到西医同等疗效的中医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