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明
《续资治通鉴》第二卷载:有一名军校诬告郭进有不法行为,宋太祖查明实情后,将该军校交给郭进,让郭进杀他。恰逢北汉军队来犯,郭进对那个人说:“你敢告我,确实有胆量。现在大敌当前,且赦免你的罪过,如果你能杀退敌军,我一定推荐提拔你。”这个军校于是奋勇出战,果然大获全胜。郭进将他的事迹上报到朝廷,请求赏赐官职给他。宋太祖认为,此人诬告忠良,所立的功只能抵罪,不足以提拔。郭进再次请求道:“如果让我因此失信,我以后就没办法用人了。”宋太祖于是答应了此事。
郭进,五代末年至北宋初年名将,在当时颇有政声。《宋史》载:“进有材干,轻财好施,然性喜杀,士卒小违令,必寘于死,居家御婢仆亦然。进在西山,太祖遣戍卒,必谕之曰:‘汝辈谨奉法。我犹贷汝,郭进杀汝矣。’其御下严毅若此。然能以权道任人。”从史料记载来看,郭进是个对部下管教极严的人,连宋太祖都说出“就算我想放过你,郭进也要杀你”这样的话来。而从本文开头所引事例则可看出,郭进同时是个把信誉看得极重的人——在这方面,也是说一不二、毫不含糊的。
我觉得,但凡看重信誉的人,人品大体上差不到哪里去,其身上总有几分可敬之处。“一诺千金”向来被国人视为美谈。大多数人都期望生活在一个讲诚信的环境中。信誉是社会这艘大船的压舱石,离开了它,社会之混乱将不堪设想,前行的大船甚至随时被狂风吹翻。当年周幽王不知“信”字重千钧,胆敢烽火戏诸侯,诸侯们因此不再把铁定的规则放在心上,周幽王做梦也想不到他将为此付出身家性命的代价;齐襄公轻易承诺部将换防时间“及瓜而代”却不兑现,最后也酿成了杀身之祸。刘伯温《郁离子》所载的那位济阳不知名的富翁,因为不肯兑现渔翁的救命报酬,导致再次落水时无人肯救而丧生。不管是风云人物还是无名小辈,他们不讲信誉的“小举动”,都将给自己带来严重后果,同时自然也将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
古代人口少,无视信誉者总量也多不了,官府失信之事或许有人记着,个人失信之事则很难用文字记载下来,所以流传下来的故事说来说去就那么几桩。再说嘛,古代的文人也是要讲究“正面引导”的,所以传播的重信誉的例子也许会更多些。
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关于信誉的问题就空前地多起来了。商家失信于人,比之个人失信于人自然更受关注,因为它的影响面大得多。近些年,因为失信而倒闭的企业屡见不鲜。人们甚至一度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那些有“资格”被媒体报道的事件就不说了,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也不难见到践踏信誉的小人物。大一点的遭遇非法融资之类,小一点的则被熟人上演“老虎借猪”什么的。而骗子们的骗术也层出不穷,总是那么容易让人中招入套。长此以往,大家只好层层设防,对谁都不再信任。尤其是借钱借物,更得高度警惕。“人情社会”终将被失信小人导致人情缺失?这个结果,未免有几分滑稽与悲凉。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更加觉得郭进的行为值得后人点赞。说出去的话就要算数,至少要尽最大的努力让它落地。这也是一种担当。如果不是特别看重信誉,一般人是做不到这个份上的。对多数人来说,面对这种情况,领导都明确表态不同意了,能不追究当事人罪过就不错了(何况这个当事人和自己并无“感情”可言,甚至是对立面),何必再冒着被领导训一顿的风险继续较真?但人家郭进不这样看。他考虑的是长远:如果这件事没落实到位,别人会怎么看他郭某人,以后给部下讲话时有没有权威,部署工作是否推动得了?对于一个带队伍的人来说,这确实不是小事。
承诺要考虑后果。如果想到了后果,一则不会轻易承诺,做不到的事就别瞎忽悠;二则会做到言出必行,想方设法去实现它。不管你是公职人员,还是自由职业者,都应有这份自觉。谁都不可能游离于社会之外,我们所处的环境,关乎每一个人的利益。破坏诚信环境的人,他自己也将受到惩罚,不要以为自己高人一等,可以“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相对于私人领域,公权力机关尤其要注重信用,绝不可因为个人失误而损害其公信力。比如,执纪执法部门在处罚人时,说了主动坦白从宽,那就必须从宽,不能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说了要从严处理的,则不能事到临头“和稀泥”,整出一本糊涂账。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用光明正大的手段处理问题,不可自作聪明行欺骗之事。否则,就算一时得逞,必将后患无穷。人是有记性的,虽然人们也常常健忘,但失信的事多了,总是能唤醒大家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