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娟 邱志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族人民都要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心间、融入血液,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越开越绚烂。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
强化政治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当今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影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因素纷繁复杂,民族领域意识形态斗争尖锐复杂,必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大限度凝聚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要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引导各民族干部群众树牢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坚定“五个认同”,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增进文化认同,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我国各民族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纽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加强中华民族史研究,讲好中华民族故事,阐释中华文明起源所昭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路向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演进格局,激发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团结奋斗的热情。要促进文化共有共享,进一步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传承创新。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理想信念凝心铸魂、赓续精神血脉,不断夯实全民族全社会休戚与共、团结奋进的思想道德基础。
推进共同富裕,促使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要将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实质性步伐。要着力提升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等机制作用,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采取一系列差别化支持政策,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族地区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补齐就业、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短板,缩小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差距,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动互嵌发展,不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是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的必由之路。要以空间共聚促融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加强边疆和民族地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有序推动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要以社会共治促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各种风险隐患,既要运用好自下而上、重在预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也要实施好自上而下、重在破难的“浦江经验”,把矛盾争议化解在基层,把问题纠纷消除在萌芽,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坚持协调联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法治宣传理念和教育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法治意识教育和普法宣传宣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努力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作者单位:大余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