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日期:08-04
□黄安华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分类施策,分级处理,实现治理效益化。赣州多数农村地形复杂、村民居住分散,导致生活污水水量和水质不稳定、收集难度大、处理成本高。因此,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首先要综合常住人口和村情等要素,进行分类施策、分级处理,最大程度兼顾经济性和实用性。常住人口多且聚集,可用常规污水处理模式。如“化粪池—厌氧池/一体化设备—稳定塘/人工湿地”的组合模式,在化粪池预处理后将出水引至集中处理设施,而后再排至稳定塘或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该模式可应对水质水量波动较大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并达到较高的出水水质。常住人口较多但分散,可用简单污水处理模式。如“化粪池—稳定塘/人工湿地”的组合模式,在现有化粪池处理的基础上,将出水引至稳定塘或人工湿地进行生物处理。稳定塘和人工湿地可在鱼塘或洼地的基础上加以改造。结合村民休闲散步需求,打造成小微型公园和乡村振兴示范点,以提升村民生活质量。常住人口少且分散,则无需集中收集处理。农户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可就近回用。由于水体和土壤具有自净能力,来不及资源化利用的化粪池出水即使排至低洼处或者渗入土壤,也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因地制宜,就近发挥,实现治理资源化。因地制宜,就要慎选处理技术。针对不同农村地区自然条件、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各地污水水质、水量和水体环境容量等情况差异,因地制宜选用成熟可靠又经济实用的污水处理技术,既解决当前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问题,又充分考虑污水处理回用的需要,实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综合目标,使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就近发挥,就要用足已建设施。部分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利用不足问题。一是管护力量和资金不足,已建成设施存在闲置情况,包括设施和管网损坏、管道未铺设或已铺设管道但未实际接收农户污水等情况;二是部分有处理能力的圩镇污水处理设施未纳入附近村组污水,对设施的利用不足。要管护利用好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推动圩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服务向周边村组覆盖。处理资源化,就要用活污水资源。农村生活污水“三化”治理,重在处理资源化。赣州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以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回用为主,存在一定欠缺:一是户用化粪池的建设不规范,污水停留时间不足,出水达不到回用的标准;二是部分地区盲目上马一体化设备或大型污水处理厂,造成处理能力和出水的浪费。因此,需依村情选用分户处理、村组处理和纳管处理等方式,推广与生态结合的模块化工艺,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和循环利用。
明确职责,建管并重,实现治理可持续化。整合资源,明确职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涉及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需要加强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一是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治理等工作,对各部门相关资金和力量进行整合、统筹推进;二是推广PPP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项目;三是进一步明确乡镇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财政等各方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管并重,长效运营。针对部分地区存在“重建轻管”现象,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验收和运维等全过程监督,建立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日常维护、定时巡检等运维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最终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设施长效运转、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
(作者单位:赣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