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曾浩)近日,龙南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秉持着“宽严相济”的社区矫正工作理念,为一名摔伤住院、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上门办理入矫手续,保证了其按时接受社区矫正。
日前,龙南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收到龙南市人民法院报来的社区矫正对象徐某相关材料,要求通知徐某近日前往龙南市社区矫正中心办理入矫报到手续,但社区矫正中心的工作人员一直电话联系不上徐某,随即联系其户籍地司法所,得知徐某妻子的电话。通过与徐某妻子沟通,工作人员得知徐某骑摩托时因路面打滑而摔倒受伤,于日前被送往当地人民医院进行手术,现仍在医院住院治疗。
得知徐某的情况后,为确保徐某能在规定时间内入矫报到、接受监管,龙南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特事特办,派工作人员前往医院为徐某办理入矫手续,核对法律文书,对徐某进行了身份信息登记、社区矫正注意事项的告知、入矫谈话等一系列入矫接收工作,并着重针对徐某的病情、思想状况、生活情况、就医就诊情况、目前面临的困难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制定符合徐某社区矫正的矫正方案。
据悉,入矫报到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关口,是社区矫正执法环节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此次针对徐某的上门入矫,是龙南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柔性执法的一个缩影,既保证了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性及法律的严肃性,更让社区矫正对象充分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