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越)近日,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受邀参与县行政复议机构主持召开的一起社保纠纷行政争议案前调解会,并成功化解纠纷。这是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助力残疾人权益保护的又一生动实践。
2010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王某某就职于某钨业公司。2022年7月12日,王某某因职业性矽肺贰期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四级伤残。因钨业公司于2010年4月至2017年5月期间未依法给王某某缴纳社保,导致王某某未缴满十五年社会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无法享受按实际工资计算的社保及工伤补助。王某某与公司交涉无果后通过多种方式向县人社局、县社保中心投诉,但均未得到答复和处理。随即王某某向崇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上述单位依法履职。
行政复议机构收到王某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后,邀请检察机关共同参与该案的争议化解。其间,检察官通过多种途径查明该案的争议情况,认为钨业公司未及时足额为王某某缴纳社保和工伤保险的确侵害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但如能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可更快让王某某的权益得到实现。检察官就该处理观点向复议机构反馈,获复议机构认可。在行政复议机构和检察机关等多方努力下,王某某和钨业公司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钨业公司同意继续为王某某缴纳社保和工伤保险。一起久拖未结的行政争议在受理阶段即得到化解,此案从申请复议到案结事了仅用了4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