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龙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06-21
我公司委托环评机构进行“南康龙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链接及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获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GZLy__YLoxy2SIcl6dQUw(提取码:x2yu)。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途径:前往我单位获取,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金融中心2号楼22层。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下载,网址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发送至邮箱:787397915@qq.com
2、公众填表自行打印,寄至我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金融中心2号楼22层,联系人:卢斌15970960928
五、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