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艳 通讯员曾媛平)近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买卖不成,发生争执拉扯,致使原告钟某倒地受伤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钟某在微信群发布转让二手电动车的信息,范某表示愿意购买并微信向钟某支付100元。2023年3月30日,范某至钟某经营的小卖部准备进行二手电动车交易,交易中范某认为电动车不符合其预想,拒绝交易,并要求钟某退还100元。钟某不同意退还,范某遂强行拿走小卖部中的物品冲抵,拉扯期间致使钟某倒地受伤。后经鉴定,钟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范某亦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钟某认为范某未赔偿其财产、人身、精神等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范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00元。
法官通过庭审了解事情始末,当庭分别从“法理”和“情理”上对双方进行了劝解促和,特别是对被告范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被告范某当庭表示愿意对原告钟某的损失进行赔偿。最终,双方当庭达成和解,由被告范某当庭向原告钟某支付赔偿款共计900元,使得这起矛盾纠纷得到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