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云
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养成纪律自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锤炼养成纪律自觉,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经常,自觉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内化为日常行为准则。
强化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必须行有所规。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刘启耀背着金条乞讨数年,心中始终牢记党的纪律,历尽千辛万苦寻找党组织继续干革命,不动用分毫党的经费。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只有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心中有戒尺才能知敬畏,不犯错。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它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规定了党的各项纪律底线和执纪依据。我们必须学深学透学到位,才能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让自己知晓纪律、清楚明了纪律、懂得纪律,学会按纪律办事;时刻心存戒惧,用纪律这把“戒尺”约束自身的行为,才能管好自己的朋友圈、交往圈、娱乐圈;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对各种“糖衣炮弹”时,才能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强化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必须言有所戒。敬就是尊重,畏就是害怕;戒就是规矩、戒律,尺就是标准、尺度。心中的敬畏、手中的戒尺,说到底就是做人为官的德行、规矩和准绳。党纪对党员的言行进行了规范,比如“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等,都是缺乏敬畏、违反党纪的行为,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早在1859年5月,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就提到:“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党员干部必须始终贯彻严的标准和严的要求,心有“戒尺”而知敬畏,明白党纪的要求,深入理解和把握党规党纪的实质内容。熟知党的纪律,才能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时,自觉按党纪的具体要求去办事,心中才有干事的底气。同时,还要有纪律底线,只有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标准要求自己,才能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在经济上必须做到清清白白,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地履行职责。
强化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必须行有所止。党纪法规是规范党员干部正确履职尽责,防止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高压线”。“时代楷模”杨春的英雄事迹给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他在办理涉赌案件时,心存敬畏之心,拒绝朋友的说情与行贿。正如他的自述所说:“我们都是头顶国徽的人,办了‘金钱案’‘关系案’,我们就是历史的罪人。”他始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赢得了群众的拥护与爱戴。对党纪法规常怀敬畏之心,是我们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前提。面对“酒绿灯红”和“糖衣炮弹”,我们一定要发掘平淡生活中的乐趣,不为诱惑所动,洁身自好管住自己,保持一尘不染;要严格约束自己,树牢底线意识、规矩意识,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慎终。
心有所敬,行有所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党员干部要在强化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员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干事创业的必修课,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能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不能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失方向,不能在“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不能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中恣意妄为。纪律自觉的练就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在不断锤炼、长期修为上下气力、花功夫。
(作者系赣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宣传教育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