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琰 廖婷)近日,大余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办案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郭某经营一家五金商店,被告杨某因工程需要,先后多次在郭某处购买五金配件等材料,2022年5月通过双方对账,杨某尚欠郭某货款92934元,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杨某承诺会及时付款,后杨某仅付款5000元,剩余货款87934元久久未付。郭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大余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立即支付剩余的货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梳理案卷材料、询问双方对案件事实的看法,了解到双方对案涉欠款的事实及金额并无大的争议。法官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责任,令杨某意识到支付货款是应尽的义务,不应以其他理由推诿;另一方面建议郭某从长期合作的角度出发,适当放宽付款期限。最终,双方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