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7日,我公司机修人员在维修区域冲洗沉镍金线挂篮时,由于误操作造成雨水排放口总镍超标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造成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机修人员在清洗挂篮过程中未及时发现清洗槽底部出现裂缝,致使部分清洗废水渗入雨水沟,导致雨水排放口含镍量超标。事件发生后,我公司高度重视,全力排查原因并立即进行整改,将超标雨水全部抽回废水站处理,及时修补清洗槽底部的裂缝,同时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将雨水排放口总镍因子纳入监测范围。目前,我公司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对于此次事件,我公司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该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主动执行处罚决定。
二、我公司今后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高标准规范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蔡志浩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