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徐燕霞 曾照嵘 陈莹)近日,寻乌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常委会、河长办、公安局、法院、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东江流域举行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共向东江水域投放武昌鱼、鳙鱼、鲢鱼、鲤鱼等鱼苗近3万尾,通过发挥“以鱼洁水、以鱼养水”的功效,进一步稳定和修复河道水生生物资源种群结构,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守护涓涓活水润港粤。
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在追究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基础上,阐释电鱼、毒鱼等行为对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的危害,敦促承担生态修复补偿责任。今年以来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3件8人。使用违法行为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补偿费用购置鱼苗,以一年一场的频次,选取春夏交际、气候适宜的时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生态损害进行替代修复。自2020年以来,累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4次,用“看得见”的赔偿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实现惩戒违法行为人与涵养水生态环境兼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