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纠纷
日期:05-16
本报讯 (何水长 钟怡帆 曾婕)近日,龙南市人民法院坚持“和为贵、促双赢”的调解理念,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纠纷的原告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给案涉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为某酒店经营者,在案涉小区购置了约3000平方米的房产用于酒店经营。因物业服务内容、收取标准、消防设施维护费用分摊等问题双方产生争议,被告未缴纳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双方协商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
庭审后,法院组织双方到被告经营的酒店进行勘察。发现被告经营的酒店相对独立,除消防供水管道、排水管道等公共设施与小区其他业主共用外,楼梯、电梯、供电等均系酒店单独使用并自行维护。被告在经营过程中对门前公共硬化地、绿化等自行进行了修缮维护,并对涉及小区公共的消防设施进行了维护保养,由此产生了大额的维护费用。
为减少诉累并一次性解决双方纠纷,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同意就涉及酒店经营范围内全部房产的物业管理费在本案中一并处理。经反复多次做双方工作,原告同意适当减免物业费并分摊部分由被告已支付的消防设施维护等费用,被告亦同意缴纳合理的费用,最终双方顺利达成书面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