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梁婷芝 吴丽萍)去年以来,上犹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特殊群体合法利益保护、乡村治理提质增效、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发力,努力以高效履职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
该院与县人社局签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配合 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配合开展工伤保险、劳动报酬支付等权益方面的风险防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走访法律援助中心、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部门,加强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的支持起诉力度。受理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21件,发出支持起诉书5件,促成和解11件,涉及金额10.8万元。与民政、教育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定期梳理排查农村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当事人情况,力争应助尽助,已司法救助24人,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
与此同时,该院充分利用“圩日接访”活动,安排员额检察官参与开展“检务逢圩”,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积极回应群众关于农民工工资、养老诈骗等民生问题。
此外,该院起诉非法捕捞、非法狩猎、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犯罪28件,对10起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刑事案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赔偿义务人员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近20万元。开展农村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发现占用河道问题5处,向沿河2个乡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拆除、消除行洪安全隐患。开展非法占用耕地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排查占用耕地点线索6件,办理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督促恢复永久基本农田13.59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