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钟和)2024年1月1日起,我省工伤保险实行全省统收统支制度。为统一全省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省人社厅、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4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按全省统一标准执行。